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美诺华: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30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美
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
会提供的有关材料,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4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包新民    叶子民    李会林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