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19-114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宁波美诺华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诺华”)股东:(1)宁波金麟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金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190,7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8%;(2)上海金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金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9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3)上海金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麟创投”)持有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4)沈晓雷先生持 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0,0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7%。 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590,8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3%。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宁波金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336,7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上海金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 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金麟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沈晓雷先生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上述股东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156,7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4%。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收到上述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 知函》,现将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宁波金麟股权投资合 5%以上非第一大 5,190,739 3.48% IPO 前取得:5,190,739 股 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 上海金麟投资管理有 5%以上非第一大 2,950,000 1.98% IPO 前取得:2,950,000 股 限公司 股东 上海金麟创业投资中 5%以上非第一大 450,000 0.30% IPO 前取得:450,000 股 心(有限合伙) 股东 5%以上第一大股 沈晓雷 1,000,084 0.67% IPO 前取得:1,000,084 股 东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宁波金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90,739 3.48% 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第 上海金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950,000 1.98% 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一 上海金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50,000 0.30% 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组 沈晓雷 1,000,084 0.67% 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合计 9,590,823 6.43% — 注:上表中的持股比例按发布本次减持计划时公司股份总数 14,913.40 万股计算。 2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完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总金额(元) (股) (元/股) 成情况 量(股) 比例 宁波金麟股权投资 2019/6/21~ 集中竞价 合伙企业(有限合 1,336,740 0.89% 20.12-26.21 29,401,373.60 已完成 3,853,999 2.57% 2019/12/18 交易 伙) 上海金麟投资管理 2019/6/21~ 集中竞价 150,000 0.10% 20.12-26.21 3,743,910.00 已完成 2,800,000 1.87% 有限公司 2019/12/18 交易 上海金麟创业投资 2019/6/21~ 集中竞价 170,000 0.11% 20.12-26.21 3,807,420.00 已完成 280,000 0.19% 中心(有限合伙) 2019/12/18 交易 2019/6/21~ 集中竞价 沈晓雷 500,000 0.33% 20.12-26.21 11,492,959.00 已完成 500,084 0.33% 2019/12/18 交易 注:上表中的减持比例按 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司股份总数 14,968.20 万股计算。 3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12/20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