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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诺华: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2020-06-23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0-052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诺华”)于 2017
年 4 月 7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00 万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聘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担任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因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浙商证券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首发
募集资金仍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2020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授权聘请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
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公司
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
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自保荐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展保荐工作,完成原保荐机构未
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上述规定,浙商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万
联证券承接,浙商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万联证券委派蒋序全先生、
王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
代表人,负责具体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浙商证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
示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保荐代表人蒋序全先生、王珩先生简历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蒋序全先生、王珩先生简历


    蒋序全先生,保荐代表人,万联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执行总经理,曾负责
或参与的项目包括:山河智能非公开发行、保税科技非公开发行、紫鑫药业非公
开发行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王珩先生,保荐代表人,万联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董事总经理,曾负责或
参与的项目包括:大连渤海、青岛海尔、航天晨光、长园新材、启源装备、新日
恒力等发行上市、再融资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