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7-31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0-065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 年 8 月 1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 999 弄研发园 B1 号楼 12A 层公司 1
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8 月 17 日
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权暨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关系的关联交易的议
1 √
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2 √
案》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3 已经公司 2020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关于放弃优先受
让权暨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关系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6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2、特别决议议案: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
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
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538 美诺华 2020/8/6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
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
书和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
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宁波市
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0 年 8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3:
3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 999 弄宁波研发园 B1 幢 12A 层董事会
办公室,电话:0574-87916065,传真:0574-87293786。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3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权暨与关联方形成共
1
同投资关系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2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