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18-054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回购股份规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 民币50,000万元; ● 拟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 ● 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的风险; 2、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 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 施的风险; ●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具体预案如下: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 份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 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一)公司拟定了本次回购股份的预案,该预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 (二)本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公司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公 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 发展前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拟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以推进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与 内在价值相匹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后期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法律法规 许可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决定。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回购股份金额: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 回购股份数量:按回购资金总上限人民币5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18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777.777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9,515.31万股的5.6099%。按回购资金总下 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 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55.555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9,515.31 万股的1.122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 (五)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为不超过股价人民币18元/股, 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 价格上限。 (六)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本次回 购预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 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海兴电力始终坚持围绕全球智能电网建设,致力于为全球配用电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公司通过大数据、物联网、传感采集等核心技术的应 用,为客户提供智能计量、营收保障、智能城市和智能社区建设等一揽子的方案 和服务。二十多年来,公司产品销往全球9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海外十多个国家 设立了子公司,公司在用电、配电、微网领域全面发展,通过坚持以为客户创造 价值为核心,实现公司的稳健发展。 根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 6,325,224,434.10元,净资产4,786,533,205.91元,资产负债率为24.23%;实现营业 收入1,177,695,581.54元,实现净利润162,192,475.38元。公司生产经营稳健、财 务状况良好,公司认为: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 重大影响,且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预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合法合规。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 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 充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 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的积极性,推动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有利于推进公司长远发展。 3、本次回购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 币50,000万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的条件下回购股份,资金来 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合法、合规,既是必要的,也是 可行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 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情况如下: 姓名 股份变动期间 持股变动数 交易方式 备注 2018/04/27 至 周良璋 3,671,461 集中竞价 2018/06/15 上述股份变动因公司实施 2017 年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转增 3 股,股份变动数由 3,671,461 股增加至 4,772,899 股 2018/06/19 至 周良璋 73,600 集中竞价 -- 2018/06/25 除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周良璋先生因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于 2018年1月29日发布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票而发生上述买卖股票情况外,本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 监、高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 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十一)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资金总上限人民币5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8元/股进 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77.7778万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因将股份奖 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 若将预计回购股份中的24,757,655股(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95,153,100股)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余3,020,123股予以注销,公司股份总数变化情 况预测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增减变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327,399,488 66.12% 327,399,488.00 66.53% 股份 无限售条件 167,753,612 33.88% -3,020,123.00 164,733,489.00 33.47% 股份 股份总数 495,153,100 100.00% -3,020,123.00 492,132,977.00 100% 2、若预计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公司股份总数变化情况预测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增减变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327,399,488 66.12% 327,399,488 70.05% 股份 无限售条件 167,753,612 33.88% -27,777,778 139,975,834 29.95% 股份 股份总数 495,153,100 100% -27,777,778 467,375,322 100% (十二)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配合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如下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 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 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股 份购的具体时间、价格、数量等; 4、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 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 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6、授权公司董事会为回购股份的实施,根据需要聘请第三方财务顾问、律 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7、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具体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 证券账户。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 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做出 回购股份决议后及时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担保。 (三)本次回购设置了回购价格区间,存在价格持续超出区间而导致回购方 案无法实施的风险。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及金融环境变 化、投资者预期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价格持续超出区间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 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