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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兴电力: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02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
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 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资事项将进一步增加杭州利沃得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沃得”)的
资本实力,有利于推动利沃得业务的快速发展,本次增资定价参考了利沃得目前的
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经交易各方协商达成一致,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关联事项时,关联
董事按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微电网控制系统与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 已
竣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魏美钟、魏江、滕召胜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