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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兴电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书2021-04-12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谨慎的
原则,对公司将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
议案》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就该事项发表意
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日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
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
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
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
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
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
成了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报
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