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宝岛: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15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2018-047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2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 8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21,785,9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4.999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3 人,独立董事崔少华先生、肖国亮先生因工作原
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兰培宝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侯旭志先生出席会议,财务总监葛秀萍女士、副总经理孙元广先
生、郭以冬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21,757,600 99.9960 28,300 0.0040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
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国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珍宝岛药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
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