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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宝岛: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2021-04-30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规定,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崔少华、肖国亮及董事
闫久江3名成员组成,其中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崔少华先
生担任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积极履行职责。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3次会议,全体
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并主要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审计报
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
了监督和评价。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2019年度审计
期间勤勉尽责,具备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
了各项审计工作,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的责任与义务。
    2、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为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带来极大不
便,为保证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有效沟通,
审计委员会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沟通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
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事中的有效沟通,保证了公司
内外部审计机构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从多角度完善公司的审
计工作,提高了审计效率,推动了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3、鉴于公司战略发展情况和减少新冠肺炎病毒疫情等对审计
时效影响的需求,为保证2020年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审计委员会
经过讨论决定正式向董事会提交《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出如下建议:对拟
聘任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所”)
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
和审查,在查阅了中准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
关信息后,认为中准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
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需要,认可该
所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中准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阅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认为
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
的情形,没有发现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
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指导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运作与完善
    报告期,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指导公司风险及内部控制体
系的建立与完善。本年度公司完成了企业风险预警体系建立;营
销内部控制制度的梳理与完善、研发体系制度的建立;对公司各
项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与优化;对内控制度执行有效性进行规范,
明确执行标准;针对各公司整体内部控制运作情况开展了内部评
价与审计。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独立开展,并
按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报告期内,审
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成果,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内部审
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五)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内部控制
指引》等规定和其他内控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
况,持续推进内控体系的健全与完善。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对
内部控制与内控评价工作的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对公司内部控制
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符合法律法
规的要求,在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识别、风险防控等重大方面保
持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公司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程序
规范、依据充分,结论客观,同意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总体评价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发挥监督、指
导职能,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1 年,审计委员会
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认真监
督和指导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
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页无正文,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崔少华:                         闫久江:


  肖国亮: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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