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宝岛: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2021-04-30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中准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准所具备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及优秀的专业团队,并在其与公司 2020
年度合作期间表现出丰富的职业素养,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
见,能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时,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
会委员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准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
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准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本页无正文,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崔少华 肖国亮
闫久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