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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金通: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2018-11-27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临 2018-067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未出现平仓风险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锋先生、刘艳华女士的通知,获悉刘锋先生、刘艳华女士
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股权解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权解押情况

    1、刘锋先生将其质押给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3,840.2169 万限售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100%)办理了提前购回及股
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为 2018 年 11 月 22 日。其股权质押详情
参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临 2017-014《关于公
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于 2017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的公告临 2017-06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于 2018 年 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临 2018-00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补充质押
的公告》、于 2018 年 8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临 2018-037《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
露的公告临 2018-04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押的公告》、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临 2018-04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补充
质押的公告》。

    2、刘艳华女士将其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2,385.10 万限售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48.51%)办理了提前购回及
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为 2018 年 11 月 22 日。其股权质押详
情参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临 2017-039《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2018 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的公告临 2018-00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临 2018-04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补充质
押的公告》、于 2018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临 2018-050《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二、控股股东股权再质押情况

    1、2018 年 11 月 23 日,刘锋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659.00 万股的限售
流通股质押给宁波瑞和智慧投资有限公司,质押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91%,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95.28%,融资期限为 24 个月,质押期限自质
权设立之日起至被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上述股权质押已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
为 2018 年 11 月 23 日。

    截至本公告日,刘锋先生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 3,840.2169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1.94%,累计质押股份的数量为 3,659.00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95.28%,占公司总股本的 20.91%。

    2、2018 年 11 月 23 日,刘艳华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166.80 万股的限
售流通股质押给宁波瑞和智慧投资有限公司,质押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0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64.41%,融资期限为 24 个月,质押期限自质
权设立之日起至被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上述股权质押已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
为 2018 年 11 月 23 日。

    截至本公告日,刘艳华女士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 4,91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8.09%,累计质押股份的数量为 4,917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占公司总股本的 28.09%。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锋先生、刘艳华女士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 8,757.216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4%,合计质押股份 8,576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

    三、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锋先生、刘艳华女士本次质押目的为个人资金
需求,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于上市公司股
票分红、投资收益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
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会根据股权质押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