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通:关于解除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2018-12-18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 汇金通 公告编号:临 2018-080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经营性合同签署情况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4
日与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豪迈”)签订《杆塔类
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签署日常经
营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28);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6 日与青岛豪迈签订《杆塔类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
同二》),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临 2018-031);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与青岛豪迈签订《杆塔类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
同三》),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临 2018-035)。
二、日常经营性合同解除情况
1、因《合同一》项下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发生调整,公司尚未安排生产,经
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解除协议,解除合同金额为 8,731.86 万元;
2、《合同二》签订后,公司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合同项下的权力
与义务,促使合同项下工程项目得以有序开展。现因合同项下工程项目实施进度
发生调整,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解除协议,解除《合同二》项下公司未安排生
产的工程项目,解除合同金额为 799.43 万元;
3、因《合同三》项下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发生调整,公司尚未安排生产,经
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解除协议,解除合同金额为 4,332.24 万元。
上述合同为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合同金额,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三、解除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产品订单饱满,产能利用率高,解除上述合同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
消极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