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通:关于收到青岛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2020-10-30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 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0-072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青岛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0月29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青岛证监局”)下发的《关
于对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
施〔2020〕10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在开展销售业务时,个别业务尚未订立书面买卖合同
就向客户发出货物、开具发票、确认收入。上述问题反映出你公司销售业务与合
同管理的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9 号—销售业
务》第六条、第十二条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6 号—合同管理》第四条、
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 号)第二十一条
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
档案。你公司应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一是组织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加强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强化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责任意
识。二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完善内部控制制
度并严格执行,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我局。”
公司将按照青岛证监局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加强公司董监
高人员培训,增强其规范运作意识, 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