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通:汇金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8-31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青岛汇金通电力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以认
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立场,经对相关资料文件充分核查后,
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签订<光伏发电项目屋顶租赁及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由双方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的定价
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
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本次交易需要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二、《关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符合市场原则,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
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本次交易需要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黄镔、王书桐、付永领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