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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金通:汇金通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2021-09-25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1-077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50,870,865 股,7.40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的新增
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中国证监会核准结论和核准文号

    1、2021年1月13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21年1月29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3、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
项的相关议案。

    4、2021年7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5、2021年8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青岛汇金通电力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1号),本次发行
获得核准。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股票的数量:50,870,865股

    3、定价基准日:2021年1月14日

    4、发行价格:7.40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376,444,401.00元

    6、募集资金净额:372,898,296.41元

    7、发行费用(不含税):3,546,104.59元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2021 年 9 月 15 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天
运[2021]验字第 90064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 17:00 止,主承
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收到特定投资者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缴付的认购汇金通公司非公开发行 50,870,865 股的普通股(A 股)
股票的认购款项人民币 376,444,401.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亿柒仟陆佰肆拾肆
万肆仟肆佰零壹元整),已全部存入主承销商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木樨地支行账号为 693095141 的指定认购账户中。

    2、2021 年 9 月 15 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天
运[2021]验字第 90065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止,公司已收到
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汇入公司开立的账户: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账号为 522070100100362555 的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 376,14
4,401.00 元(已扣除不含税承销费 300,000.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合计 3
76,444,401.00 元,减除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所支付的保荐承销费、验资
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登记费 3,546,104.59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 372,898,296.41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50,870,865.00 元,计入资
本公积人民币 322,027,431.41 元。以现金资产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
合计人民币 50,870,865.00 元,新增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 100%。

    3、本次发行的股份已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

   (五)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
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当前证券市
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发
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
理备案手续。本次发行的定价、股票配售过程以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公平、公
正原则,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本次发行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且符合前期报送证监会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方案》中的相关规定。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律师,认为:本次发行已
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的相关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认购对象、发行过程、
发行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符合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结果符
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50,870,865股,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50,870,865股;发行对象共计1名,符合《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锁定期(月)

 1         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870,865         36


     (二)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对象津西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三屯营镇东

     法定代表人:于利峰

     注册资本:22,863.557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721610976L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经营范围:矿山开发、开采、矿石磁选,炉料的加工生产;生铁、钢坯冶炼、
钢材轧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工业用氧、氮、纯氩的生产、
自用(在“现场供气备案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内生产);道路运输站(场)经营;
铁路工程管理服务及运营;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劳务派遣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
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3日

       经营期限:2002年12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认购数量及限售期: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
认购的股数为50,870,865股,该等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津西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前津西股份及其一致行动
人天津安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安塞”)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
权比例为29.99999983%。本次发行后,津西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安塞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40.49999985%。

       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除公司已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关联交易、
重大协议外,津西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未发生其它重大交
易。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截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刘锋                                   53,763,037             18.65

  2       天津安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3,240,235       14.99999991

  3       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3,240,235       14.99999991

  4       刘艳华                                 25,597,765              8.88

  5       路遥                                    7,206,360              2.50

  6       姚杨                                    2,096,270              0.73
  7       林源晟                                     1,850,278                     0.64

  8       吴唯清                                     1,643,400                     0.57

  9       刘雪芳                                     1,430,430                     0.50

 10       冯健威                                     1,363,880                     0.47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信息,本次非
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截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4,111,100                   27.75

  2       刘锋                                       53,763,037                   15.85

  3       天津安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3,240,235                   12.75

  4       刘艳华                                     25,597,765                    7.55

  5       路遥                                        7,206,360                    2.12

  6       姚杨                                        2,096,270                    0.62

  7       林源晟                                      1,850,278                    0.55

  8       吴唯清                                      1,643,400                    0.48

  9       刘雪芳                                      1,430,430                    0.42

 10       冯健威                                      1,363,880                    0.40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3,240,235        15.00   50,870,865        94,111,100       27.75

无限售条件股份      245,028,000        85.00                    245,028,000       72.25

       合计         288,268,235       100.00   50,870,865       339,139,100      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1、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投入使用后,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额同时
增加,营运资金得到进一步充实,债务融资需求及相应的财务费用金额将有所减
少,从而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
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大,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可能会被摊薄,净资产收益
率可能会有所下降。但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升
竞争实力,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发
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津西股份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86,480,470股,占比2
9.99999983%,为公司控股股东,韩敬远先生通过津西股份持有公司股份,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津西股份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合计为4
0.49999985%,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变化。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公司治理制度,本次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
司仍将继续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本次发行
不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
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
不存在重大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和其他关联交易。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芳

   保荐代表人:刘涛涛、余庆生

   项目成员:沈云平、王遐宇、夏睿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联系电话:010-63212001

   联系传真:010-66030102

  (二)发行人律师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刘克江

   经办律师:房立棠、王智、丁伟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3、11、12层

   联系电话:010-85407666

   联系传真:010-85407608

  (三)审计机构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祝卫

   经办人员:魏艳霞、傅振索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1座七层
联系电话:010-88395676

联系传真:010-88395200

(四)验资机构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祝卫

经办人员:魏艳霞、傅振索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1座七层

联系电话:010-88395676

联系传真:010-88395200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