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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金通: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1-09-25  

                        股票代码:603577                               股票简称:汇金通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二零二一年九月
                                                                  目录
释 义 .................................................................................................................................... 2

第一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3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概要 .......................................................................................................... 4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6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 8

第二章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10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 10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1

第三章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3

第四章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4

第五章 中介机构声明 ........................................................................................................ 15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15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 16

    三、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7

    四、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8

第六章 备查文件 ................................................................................................................ 19

    一、备查文件 ............................................................................................................................ 19

    二、查阅地点 ............................................................................................................................ 19

    三、查阅时间 ............................................................................................................................ 19




                                                                       1
                                        释 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汇金通、上市公司、发行人     指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津西股份                 指   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安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津西股份间接控股
一致行动人、天津安塞               指
                                        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敬远先生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行股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指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一创投行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                             指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对象、认购对象                 指   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
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2
                 第一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1 年 1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并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公告。

    2、2021 年 1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已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公告。

    3、2021 年 6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议案。公

司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告。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1 年 7 月 19 日,汇金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该事项已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告。

    2、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青岛汇金通

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711 号),

本次发行获得核准。该事项已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告。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验资情况

    2021 年 9 月 15 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天运 [2

021]验字第 90064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 17:00 止,一创投行

收到特定投资者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付的认购汇金通公司非公开

发行 50,870,865 股的普通股(A 股)股票的认购款项人民币 376,444,401.00 元

(大写:人民币叁亿柒仟陆佰肆拾肆万肆仟肆佰零壹元整),已全部存入一创投
                                     3
行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账号为 693095141 的指定认购

账户中。

    2021 年 9 月 15 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天运[2

021]验字第 90065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止,公司已收到一创

投行汇入公司开立的账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账号为 52207010010

0362555 的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 376,144,401.00 元(已扣除不含税承销费 300,

000.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合计 376,444,401.00 元,减除公司为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所支付的保荐承销费、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登记费 3,546,

104.59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72,898,296.41 元,其中,计入股

本人民币 50,870,865.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322,027,431.41 元。以现金

资产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50,870,865.00 元,新增股本

占新增注册资本 100%。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工作已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全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关于本

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三)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

2021 年 1 月 14 日。本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4
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 7.51 元/股。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后,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实施完毕 2020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288,268,235 股为基数,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 0.11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发行价格由 7.51 元/股调整

为 7.40 元/股。

   (四)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其认购股票数量为 5

0,870,865 股,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00%。

   (五)认购方式

    津西股份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六)发行数量、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50,870,865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最高发行数量 50,870,865 股。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6,444,401.00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 1,800,

000.00 元、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746,104.5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372,898,296.41 元。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376,444,401.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72,898,296.41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

   (八)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津西股份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津西股份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
                                   5
述限售安排。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

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津西股份所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         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三屯营镇东

    法定代表人      于利峰

     注册资本       22,863.557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000721610976L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矿山开发、开采、矿石磁选,炉料的加工生产;生铁、钢坯冶炼、

                    钢材轧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工业用氧、氮、

                    纯氩的生产、自用(在“现场供气备案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内生
     经营范围
                    产);道路运输站(场)经营;铁路工程管理服务及运营;节能

                    技术推广服务;劳务派遣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2年12月13日

     经营期限       2002年12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三屯营镇东

     联系电话       0315-5888005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6
    本次发行对象津西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前津西股份及其一致行动

人天津安塞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29.99999983%。本次发行后,津西

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安塞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40.49999985%。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前 12 个月内,除公司已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

露的关联交易、重大协议外,津西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

间未发生其它重大交易。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发行对象资金来源情况

    津西股份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不存在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名股实债”等非自有资金入股的情形,

亦不存在以理财资金、投资基金或其他金融产品等形式入股的情形;不存在任何

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对外募集、利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融资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

其他代持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及其其他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及其其他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借款、担保或者补偿的

情形;不存在通过与发行人进行资产置换或其他方式获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直

接或间接来自于银行理财产品或资金池的情形。

   (五)发行对象的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发行对象津西股份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
办理备案手续。


   (六)发行对象的适当性情况说明


                                    7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主承销商在

本次发行启动前对发行对象开展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经主承销商核查,本

次发行认购对象津西股份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风

险等级相匹配,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证券经营机构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规定。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芳

    保荐代表人:刘涛涛、余庆生

    项目成员:沈云平、王遐宇、夏睿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联系电话:010-63212001

    联系传真:010-66030102

   (二)发行人律师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刘克江

    经办律师:房立棠、王智、丁伟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3、11、12 层

    联系电话:010-85407666

    联系传真:010-85407608

   (三)审计机构
                                     8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祝卫

经办人员:魏艳霞、傅振索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B1 座七层

联系电话:010-88395676

联系传真:010-88395200

(四) 验资机构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祝卫

经办人员:魏艳霞、傅振索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B1 座七层

联系电话:010-88395676

联系传真:010-88395200




                               9
                         第二章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截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
                                                                             有限售条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件股份数
号                                                 (股)        (%)
                                                                             量(股)
1    刘锋                       A 股流通股       53,763,037         18.65            0
     天津安塞资产管理有限
2                              限售流通 A 股     43,240,235    14.99999991   43,240,235
     公司
     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
3                               A 股流通股       43,240,235    14.99999991           0
     有限公司
4    刘艳华                     A 股流通股       25,597,765          8.88            0
5    路遥                       A 股流通股        7,206,360          2.50            0
6    姚杨                       A 股流通股        2,096,270          0.73            0
7    林源晟                     A 股流通股        1,850,278          0.64            0
8    吴唯清                     A 股流通股        1,643,400          0.57            0
9    刘雪芳                     A 股流通股        1,430,430          0.50            0
10   冯健威                     A 股流通股        1,363,880          0.47            0
                     合计                        181,431,890        62.94    43,240,235

     2、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示意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有限售条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件股份数
号                                                 (股)         (%)
                                                                             量(股)
     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      A 股流通股及
1                                                 94,111,100        27.75    50,870,865
     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 A 股
2    刘锋                       A 股流通股        53,763,037        15.85            0
     天津安塞资产管理有限
3                              限售流通 A 股      43,240,235        12.75    43,240,235
     公司
4    刘艳华                     A 股流通股        25,597,765         7.55            0
5    路遥                       A 股流通股         7,206,360         2.12            0
6    姚杨                       A 股流通股         2,096,270         0.62            0
7    林源晟                     A 股流通股         1,850,278         0.55            0
8    吴唯清                     A 股流通股         1,643,400         0.48            0

                                            10
9    刘雪芳                     A 股流通股        1,430,430             0.42           0
10   冯健威                     A 股流通股        1,363,880             0.40           0
                   合计                         232,302,755         68.50      94,111,100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股东结构变化的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
      类别
                 股份数量(股)    所占比例(%)       股份数量(股)     所占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245,028,000                85.00      245,028,000              72.25
有限售条件股份       43,240,235                15.00       94,111,100              27.75
      合计          288,268,235               100.00      339,139,100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50,870,865 股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1、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投入使用后,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额同时

增加,营运资金得到进一步充实,债务融资需求及相应的财务费用金额将有所减

少,从而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

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大,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可能会被摊薄,净资产收益

率可能会有所下降。但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升

竞争实力,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发
                                         11
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津西股份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86,480,470 股,占比

29.99999983%,为公司控股股东,韩敬远先生通过津西股份持有公司股份,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津西股份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合计为 4

0.49999985%,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变化。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公司治理制度,本次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

将继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和完善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重大调整

的计划,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

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

不存在重大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和其他关联交易。




                                    12
  第三章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

                    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一创投行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过

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

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当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

决议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证券投资基

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

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本次发

行对象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

结构化设计产品,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的情况。

    综上,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且符合前期报送中国证监会的《青岛汇金通电力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相关规定。




                                   13
第四章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相关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发行对象、发行过程、发行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合法、有效。




                                  14
                      第六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6、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一)公司: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社村工业园恒业路 18 号

联系电话:0532-58081688

传真:0532-5559366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联系电话:010-63212001

传真:010-66030102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9:00-11:30,13:30-17:00。

(以下无正文)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