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通:汇金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2022-03-25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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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全面、审慎审查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
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公司不会因为上
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并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
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
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津西股份为公
司关联方,本次津西股份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该关
联交易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本次财务资助利率不高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存续的国内中长期银行借款综合资金成本,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抵押、
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并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
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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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张海霞、黄镔、蔡维锋
2022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