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577 公司简称:汇金通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二二年八月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汇金通 603577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朱芳莹 电话 0532-58081688 办公地址 青岛胶州市杜村工业园恒业路18号 电子信箱 ir@hjttower.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末 比上年度末 调整后 调整前 增减(%) 总资产 5,456,890,715.34 4,936,216,362.42 3,523,693,985.00 10.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752,010,544.72 2,021,286,181.98 1,755,784,929.00 -13.32 东的净资产 1/3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增 调整后 调整前 减(%) 营业收入 1,679,937,413.94 1,241,247,667.50 1,067,869,037.69 35.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4,992,241.94 44,521,982.44 51,982,962.05 -21.40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6,248,435.51 43,240,992.52 43,761,503.52 -39.30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551,720,491.91 -87,058,260.54 22,780,630.90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减少1.01个 1.72 2.73 3.78 益率(%) 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032 0.1544 0.1803 -33.16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032 0.1544 0.1803 -33.16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5,23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例(%)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河北津西钢铁集团 境内非国有 27.75 94,111,100 50,870,865 无 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 刘锋 境内自然人 15.85 53,763,037 质押 17,296,094 天津安塞资产管理 境内非国有 12.75 43,240,235 43,240,235 无 有限公司 法人 刘艳华 境内自然人 7.55 25,597,765 质押 25,597,765 路遥 境内自然人 2.12 7,206,360 无 中阅资本管理股份 公司-中阅定制 2 其他 1.43 4,866,299 无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姚杨 境内自然人 0.71 2,420,370 无 林源晟 境内自然人 0.55 1,850,278 无 吴唯清 境内自然人 0.48 1,643,400 无 中阅资本管理股份 公司-中阅战略优 其他 0.43 1,463,700 无 选 2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刘锋与刘艳华系夫妻关系,刘雪芳系刘锋姐姐,路遥系刘锋、 说明 刘艳华儿媳;天津安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河北津西钢铁集团 2/3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股份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数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