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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泰健康: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26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19-005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下午 15 时在上海市青浦区朱枫公路 1226 号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19 年 1 月 19 日以现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
件等方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小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3 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议案
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表决结果:3 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议案
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3 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议案
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表决结果:3 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议案
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5)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表决结果:3 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议案
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6)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3 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议案
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7)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3 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议案
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8)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3 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议案
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预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增强风险控制能力,根据
《公司法》(2018 年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作出如下修改:


         修改前章程条款                         修改后章程条款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者股权激励;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购其股份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购其股份的。
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 二 十四 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式;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二)要约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式;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
    (二)要约方式;                   《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三)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
内转让或者注销。
                                       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
                                       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
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
                                       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
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员工。
                                       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
                                       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划;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十六)审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三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定的其他事项。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者召集人在会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议通知中确定的其他地点。               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者召集人在会议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通知中确定的其他地点。股东大会将设
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为股东参     置会场,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     的方式召开。
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以特别决议通过:
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六)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六)公司回购股份;               (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七)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股份;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章程规定          (七)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章程规定
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     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
通过的其他事项。                       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
                                       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权:                                   会报告工作;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十七)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十七)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
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议;
                                            (十八)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
                                       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表决结果:3 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议案
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