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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泰健康: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19-04-22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19-034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2017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2017-012)。
    2017 年 2 月 27 日,公司在内部公告栏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17 年 2 月 27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9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7 年 3
月 11 日出具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公告编号:2017-023)。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披露的《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17-025)。同日,公司公告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7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 2017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
项及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期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公告》、《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34、2017-035)。
    2017 年 5 月 8 日,公司办理完成股票期权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41)。
    2017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
价格调整的议案》,同意调整首期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及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披露的《关
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7-063)。
    2018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不符合
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3 月 16 日披
露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关于注销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
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2018-014、2018-017)。
    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
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 52 人调
整为 51 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20 万份调整为 119 万份;同意公司 2017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64.7 元/股调整为 64.2 元/股,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67.3 元/股调整为 66.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2018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
价格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 51 人调整
为 49 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19 万份调整为 114 万份;同意公司 2017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64.2 元/股调整为 63.9 元/股,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66.8 元/股调整为 66.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说明

    鉴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王子才、方华及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程伯文、穆宣玖、刘嘉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取消王子才、方华、程伯文、穆宣玖、刘嘉的激励对
象资格,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作相应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54 人调整为 52 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49 人调整为 46 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312.2 万份减少为 288.4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114 万份减少为 105 万份;并注销离职人员原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 23.8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9 万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
权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修订)》中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
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修订)》中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六、律师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
权价格的调整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
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