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泰健康: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0-19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22-046
转债代码:113606 转债简称:荣泰转债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0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高光路 169 弄虹桥时代广场
6 号楼荣泰大厦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6,448,86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8.625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光荣先生主持会议,会议以现场(视
频会议)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张波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财务负责人廖金花女士、副总经理孔健
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 是否当选
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的比
例(%)
1.01 选举林光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66,448,669 99.9996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林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66,448,669 99.9996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王佳芬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66,448,670 99.9997 是
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张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6,448,669 99.9996 是
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王军良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66,448,671 99.9997 是
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吴小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66,448,670 99.9997 是
会非独立董事
2、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 是否当选
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的比
例(%)
2.01 选举刘林森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66,448,671 99.9997 是
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谢树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66,448,671 99.9997 是
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杨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6,448,671 99.9997 是
独立董事
3、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 占 是 否 当
出席会 议 选
有效表 决
权的比 例
(%)
3.01 选举曹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 66,448,671 99.9997 是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秦晓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66,448,672 99.9997 是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01 选举林光荣先 248,269 99.9195 0 0 0 0
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1.02 选举林琪先生 248,269 99.9195 0 0 0 0
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03 选举王佳芬女 248,270 99.9199 0 0 0 0
士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1.04 选举张波先生 248,269 99.9195 0 0 0 0
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05 选举王军良先 248,271 99.9203 0 0 0 0
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1.06 选举吴小刚先 248,270 99.9199 0 0 0 0
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2.01 选举刘林森为 248,271 99.9203 0 0 0 0
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谢树志为 248,271 99.9203 0 0 0 0
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杨渊为公 248,271 99.9203 0 0 0 0
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伟一、闭钰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9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