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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昌驱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21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19-003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于 2019 年 1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
引和留住核心管理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
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
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拟定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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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陆小健系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票 1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
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制定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陆小健系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票 1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
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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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
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
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
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
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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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
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
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陆小健系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票 1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投资决策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本次会议对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为更好的发挥公司
资金效益,在保证资金安全,且满足实际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以
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
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随着国际合作的拓展,公司的营业收入受汇率波动的影响逐步增大,当汇率
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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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
业务进行套期保值。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
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拟根据海外业
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总金额不超过 2,000 万美元,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
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海外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为规范远期
结售汇业务的开展,公司拟制定《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
的《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7、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的部分议案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公司拟定于 2019 年 2 月 21 日召开浙江捷昌线性驱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将另行发出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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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6、《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7、《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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