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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昌驱动: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2019-02-22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19-014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捷昌驱动”)于 2019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
方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
行了必要的登记,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
  海分公司”)提出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划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在激励计划公告前六个月(自 2018 年 7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 月 20 日)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查询申请。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结果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 2019 年 1 月 29 日出具的《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
股及买卖变动证明》,在《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
个月,除下表列示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
                                                             买卖
交易人姓名      交易人职务               交易日期                    变更股数(股)
                                                             方向
                                                             买入/
  龚为群     核心业务及技术人员   2018.09.27 至 2019.01.18             7900/4000
                                                             卖出
  邢科亮     核心业务及技术人员         2018.12.11           买入         100
                                                             买入/
  裘凯锋     核心业务及技术人员   2019.01.14 至 2019.01.16              200/200
                                                             卖出



    公司在策划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有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
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
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表》登记范围内,在公司发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公司结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了审核。核查情况如下:
    经公司自查,上表所述人员在核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自身对二
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分析判断而进行操作,在买卖公司股权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
计划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
体信息或基本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上述人员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
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未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
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