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19-064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陆小健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 35,496,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董事吴迪增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 5,22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沈安 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22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4%;董事、董 事会秘书徐铭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88,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8%; 董事、财务总监张坤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78,7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5%;监事潘柏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88,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陆小健先生、吴迪增先生、沈安彬先生、徐铭峰先 生、张坤阳先生、潘柏鑫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 2,000,000 股、 1,000,000 股、1,305,000 股、400,000 股、240,000 股、400,000 股,合 计不超过 5,345,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1%,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 确定。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 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IPO 前取得:24,480,000 股 陆小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35,496,000 20.00% 其他方式取得:11,016,000 股 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IPO 前取得:3,600,000 股 吴迪增 5,220,000 2.94% 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1,620,000 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IPO 前取得:3,600,000 股 沈安彬 5,220,000 2.94% 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1,620,000 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IPO 前取得:1,440,000 股 徐铭峰 2,088,000 1.18% 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648,000 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IPO 前取得:1,440,000 股 潘柏鑫 2,088,000 1.18% 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648,000 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IPO 前取得:675,000 股 张坤阳 978,750 0.55% 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303,75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持比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量(股) 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来源 因 陆小健 不 超 过 : 不 超 过 : 2019/10/29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以 个人资金需 竞价交易减持, 2,000,000 股 1.13% ~2020/4/26 格 及资本公积 求 不 超 过 : 金转增股本 2,000,000 股 取得的股份 大宗交易减持, 不 超 过 : 2 2,000,000 股 吴迪增 不 超 过 : 不 超 过 : 2019/10/29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以 个人资金需 竞价交易减持, 1,000,000 股 0.56% ~2020/4/26 格 及资本公积 求 不 超 过 : 金转增股本 1,000,000 股 取得的股份 大宗交易减持, 不 超 过 : 1,000,000 股 沈安彬 不 超 过 : 不 超 过 : 2019/10/29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以 个人资金需 竞价交易减持, 1,305,000 股 0.74% ~2020/4/26 格 及资本公积 求 不 超 过 : 金转增股本 1,305,000 股 取得的股份 大宗交易减持, 不 超 过 : 1,305,000 股 徐铭峰 不 超 过 : 不 超 过 : 2019/10/29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以 个人资金需 竞价交易减持, 400,000 股 0.23% ~2020/4/26 格 及资本公积 求 不 超 过 : 金转增股本 400,000 股 取得的股份 大宗交易减持, 不 超 过 : 400,000 股 潘柏鑫 不 超 过 : 不 超 过 : 2019/10/29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以 个人资金需 竞价交易减持, 400,000 股 0.23% ~2020/4/26 格 及资本公积 求 不 超 过 : 金转增股本 400,000 股 取得的股份 大宗交易减持, 3 不 超 过 : 400,000 股 张坤阳 不 超 过 : 不 超 过 : 2019/10/29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以 个人资金需 竞价交易减持, 240,000 股 0.14% ~2020/4/26 格 及资本公积 求 不 超 过 : 金转增股本 240,000 股 取得的股份 大宗交易减持, 不 超 过 : 240,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陆小健先生、吴迪增先生、沈安彬先生、 徐铭峰先生、潘柏鑫先生、张坤阳先生承诺如下: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对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进 行任何的股份转让行为,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人所持股份。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本人不 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股票上市之日起 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其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人自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 职务变更或者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4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陆小健先生、吴迪增先生、沈安彬先生、徐铭峰先生、潘柏鑫先生、张坤阳 先生可能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 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内,公司将督促陆小健先生、吴迪增先生、沈安彬 先生、徐铭峰先生、潘柏鑫先生、张坤阳先生严格遵守董监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 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30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