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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昌驱动: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2-15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0-002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
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柏鑫主持。
本次会议到会及参加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捷
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按规定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实施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中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做出相应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根据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本次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37.30 万股调整为 54.085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
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 73 名激励对象具备《公
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公司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激励对象条
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
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
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公司和本次授予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情形。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及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确认以 2020
年 2 月 14 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 73 名激励对象授予 54.085 万股
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报备文件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