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昌驱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5-15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代码:603583 公司简称:捷昌驱动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零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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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一、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二、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 5
三、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一)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二)关于《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4
(三)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9
(四)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26
(五)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27
(六)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35
(七)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36
(八)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37
(九)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8
(十)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 39
(十一)关于续聘 2020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41
(十二)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42
(十三)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43
(十四)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45
(十五)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46
(十六)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47
(十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48
(十八)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49
(十九)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
案 ......................................................................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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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 14 点 3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园区新涛路 19 号浙江
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3、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2020 年 5 月 19 日。采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胡仁昌先生
三、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开始;
(三)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及会议须知;
(四)宣读并审议大会有关议案:
1、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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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续聘 2020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3、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5、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6、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8、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9、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
议案
(五)听取《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七)填写表决票并投票;
(八)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九)休会、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结果;
(十)监票人代表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一)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十二)与会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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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
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
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身份证等)及相关
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7:00
之前通过电话、传真或邮件的方式送递出席回复并办理会议出席登记。现场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 2019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3:30 之前到达浙江省绍兴
市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涛路 19 号公司证券部进行签到登记,并在登记
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在会议主席宣布现场出
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未登记的股东和股
东代表无权参加会议表决。
四、本次股东大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五、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和
委托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份有一票表决权。
六、股东名称:法人股东填写单位全称,个人股东填写股东姓名。
七、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在每一议案对应的“同意”、“反对”、
“弃权”中任选一项,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未填、错填、字
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
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表决结束后,请在“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名”处签名。
八、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会务人员。
九、现场表决统计期间,安排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一名监事及一名律师监票,
并由监票人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最终表决结果需由现场和网络表决
合并统计。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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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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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9 年度,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的规定,紧紧围绕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董事
会职能,加强董事会履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贯彻股东大
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运行机制,促进公司董事
会运作效率的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
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有效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
定媒体上的《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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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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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沈艺峰先生、郭晓梅女士、高新和先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 年度,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
独立董事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
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
司的监督、建议等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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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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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规范运作、科学决策,
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认真执行经营计划,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健运行,现
将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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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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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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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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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0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表
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杭报字(2020
年)第 ZF1023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的反映了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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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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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9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3,600,911.83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328,104,951.75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668,462,811.20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股
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
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 2019 年年度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77,501,75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8,750,875 元(含税)。本年度
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为 31.29%。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截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177,501,75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248,502,450
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同
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利润分配实施的后续工作,授权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及修改《公司章程》等事宜。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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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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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确保公司完成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
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期限自 2019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
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
来合理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
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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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 2020 年度公司向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
限公司购买商品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含税)不超过 7,500 万元,具体交
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预计 2020 年度公
司向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含税)不
超过 5,000 万元,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
签署。
浙江捷昌控股有限公司为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
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仁昌先生持有浙江捷昌控股
有限公司 53.00%的股份,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中认定的关联方。
公司与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
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交
易协议。双方按市场公允价格执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行业普遍标准或合
同约定执行。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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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公司 2019 年度《关于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
[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捷昌驱
动公司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
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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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
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方案实施: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它
姓名 职务 税前年薪(万元)
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津贴
胡仁昌 董事长 25.00 否
陆小健 董事、总经理 74.60 否
吴迪增 董事 103.15 否
沈安彬 董事、副总经理 79.60 否
徐铭峰 董事、董事会秘书 28.50 否
张坤阳 董事、财务负责人 25.69 否
沈艺峰 独立董事 8.00 否
郭晓梅 独立董事 8.00 否
高新和 独立董事 8.00 否
潘柏鑫 监事会主席 14.26 否
李博 监事 38.55 否
杨海宇 职工代表监事 35.76 否
合计 449.11 -
2020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8万元整(税前)/年,按照季度
发放。
(2)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
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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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续聘 2020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独
立、客观、公正、及时的完成了与公司签订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
连续性,董事会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经营层根据审计工作业务量决定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
定媒体上的《关于续聘 2020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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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随着国际合作的拓展,公司的营业收入受汇率波动的影响逐步增大,当汇率
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
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
业务进行套期保值。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
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额度为 5,000 万美元(含公司正常
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美元、欧元等相关结算货币),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委托人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办理远期结售汇的具体业务,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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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截
至 2020 年 4 月 18 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177,501,75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
股本为 248,502,450 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时,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收到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建议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证监
会公告【2018】29 号)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关条款和精神,并
结合投服中心提出的建议,对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750.175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8,50.245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750.175 万股,公司的 公司股份总数为 248,50.245 万股,公司的股份结构
股份结构为:普通股 17,750.175 万股,无 为:普通股 24,850.245 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其他种类股份。
第八十二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
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计投票
条第二款 可实施累计投票制。 制。
除上述条款修改后,《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变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并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
修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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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四: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公司对 2019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进行
了有效的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
定媒体上的《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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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五: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充分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起 12 个月内有
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
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
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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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六: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充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
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低风险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
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前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
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
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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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七: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虞祖元因个人原因离
职。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虞祖元不再具备股权激
励资格。
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
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
注销。
根 据 公 司 2019 年 度 经 审 计 财 务 数 据 , 2019 年 度 的 营 业 收 入 为
1,407,770,832.01 元,较 2018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低于 30%,2019 年度净利润为
283,598,969.42 元,较 2018 年度的净利润增长低于 20%,公司第一个行权期(解
锁期)的行权(解锁)条件未达标,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将已
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
定媒体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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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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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八: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推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综合考虑了公司 2016-2018 年营
业收入与净利润的历史增长情况,以及结合了公司当时对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的判
断,各项考核指标是在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下设置的。
自 2019 年 5 月 10 日起,美国对价值 2000 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关税从 10%
调高至 25%,公司产品在加征名单内,调高 15%的关税将直接持续影响公司净
利润及营业收入,导致原股权激励考核目标完成难度较大。鉴于中美贸易的影响,
公司当前经营环境较 2019 年限制性股票制定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原激励计划
中所设定的部分业绩指标不能和当前市场发展趋势及行业环境相匹配,若公司坚
持实行原业绩考核指标,将削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性,不利于公司长远
发展,进而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近日,接获美国贸易办公室(USTR)的通知,根据 Billing Code 3290-F0
文件,公司部分对美出口智慧办公类产品在排除加征清单范围内,排除有效期自
2018 年 9 月 24 日至 2020 年 8 月 7 日,涉及产品加征关税后的退税金额预计在
9000 万元左右,具体金额将以海关实际退税额为准。本排除有效期结束前,公
司与客户将重新发起关税排除申请,但未来排除加征关税存在不确定性和不稳定
性。上述关税将计入公司本年的非经常性损益,不会影响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亦不会降低公司本年业绩考核指标行权难度。
针对上述情况,经公司深入调研并论证后,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进一步激励公司的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继续保持攻坚克难的奋斗精神,公司拟修
订《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及其摘要等文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修
改后的指标是公司结合外部经营环境做出的动态调整,公司仍以较高的业绩增长
为目标,在当前对美贸易影响的情况下,公司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同比增长 30%,
或净利润较上一年同比增长 20%仍是具有挑战性的业绩增长目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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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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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九: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各位董事:
为了保证公司修改后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
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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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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