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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昌驱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06-0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捷昌
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昌驱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
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捷昌驱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20 万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9.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093.4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820.0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 年 9 月 18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F10649 号《验资报告》确认,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                         34,002.97         34,002.97

年产 25 万套智慧办公驱动系统生产线新建项目     14,537.90         14,537.90

年产 15 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          9,705.07          9,705.07

补充营运资金                                   22,574.13         22,574.13

                   合计                        80,820.07         80,820.07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起 12 个月内有
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
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范围内所购买的是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
险、保本型产品。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
和执行程序,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
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
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
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证股东利益。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
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捷昌驱动本次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认为:
    1、捷昌驱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捷昌驱动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捷昌驱动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捷昌驱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