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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昌驱动: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人的公告2020-06-09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0--043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8]1083 号文核准,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
期限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5 月 9 日、2020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
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瑞信方正”)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瑞信方正
签署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瑞信方正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荐人)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保荐协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
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持续督导协议》。

    根据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
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
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为瑞信方正,兴业证券未完成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持续督导工作将由瑞信方正接替。瑞信方正已指派吴亮先生、赵
留军先生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简历见附件),负责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后续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兴业证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过程中所做的努力表示感
谢。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9 日
附:保荐代表人简历



吴亮:现任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曾参与执行了东晶
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水晶光电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浙江今飞凯
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精工钢构公司债项目、精工钢构非公开发行股
票项目、川投能源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等。

赵留军,现任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上海办公室负责人、保荐
代表人。在加入瑞信方正之前分别就职于中信证券和高盛高华投资银行部。赵留
军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与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