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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昌驱动: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的规定,切实依据公司章程和各项议
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加强董事会履职能力建设,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运行机制,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
权利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有效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推动
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一)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成果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年度经营
计划以及各项重大事项部署,努力提升经营发展质量,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
营 情 况 良 好 ,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868,274,061.46 元 , 与 去 年 同 期 相 比 增 长
32.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5,428,558.21 元,与去年同期相
比 增 长 42.96% ; 归 属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314,840,102.57 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 26.01%。

       (二)响应现金分红政策,积极给予投资者回报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9 年年度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2020 年 5 月,公司董事会组织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0 年 7 月,上述分红款项全额支付给享有权益的股
东。
       (三)非公开发行成功落地,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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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8 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
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758 号)核准,公司成功非公开发行股票 24,392,247 股,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461,324,155.22 元,为公司进一步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支持。同
时公司合理地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
升财务品质,推动公司持续经营发展。
    (四)积极发展募投项目建设,助力企业稳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其中“年产 25 万套智慧办公驱动
系统生产线新建项目”已完成,“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已基本竣工,
并于 2020 年年底开始投产;“年产 15 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目
前处于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同时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成功落地,以满足线性驱
动产品在医疗康护、智能家居等领域的未来市场需求,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五)继续推动股权激励,实现共赢发展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管理、技术人员,
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
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从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
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于 2020 年初向 68 名骨干员工授予全部预留部分 53.59 万股限制性
股票。
    (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最新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水平,及时
对公司相关内部制度进行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严格按照
相关规章制度召开,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决议,运作规范;董
事会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监督企业执行公司章程、各项议事规则等规定,进一
步规范企业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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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监管要求开展三会运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全年共召开 9 次会议,会
议的召集、提案、出席、审议、表决等情况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按规定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共计 2 项议案。
    (2)2020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
案》、《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
酬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0 年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
汇业务的议案》、《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共计 21 项议案。
    (3)2020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共计 3 项议案。
    (4)2020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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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计 10 项议案。
    (5)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共计
2 项议案。
    (6)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修订稿)的议案》共计 3 项议案。
    (7)2020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共计 2 项议案。
    (8)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新增 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
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计 7 项议案。
    (9)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内部股权架
构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共计 3 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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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 3 次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决议程序,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程序,严
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不存在重
大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具体情况如
下:
    (1)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9 年度财务预算
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0 年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关于增加注册
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共计 19 项议案。
    (2)2020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与特定
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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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共计 9 项议案。
    (3)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共
计 1 项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董事会
所制定工作细则的职权范围运作,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了重大决策的质量,促进了公司持续发展,为构建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奠定坚实基础。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0 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
规定,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的建设
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
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五)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的发布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
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公司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在窗口期、敏感期严格执行保密义
务,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构建起公司与投
资者的广泛联系和沟通,充分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证券专线电话、
公司邮箱等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加强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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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公司相关信息,公司始终坚持事实第一、及时披露、公平对待的原则,积极
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二、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重点
   1、完善公司规范化治理。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
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落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
勤勉尽职,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加强董事履
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公司董事将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自己的法定权利,督促经营层依法合规经营,主动关注和深入
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
的进度等相关事项,依法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
   2、强化信息披露工作质量。2021 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时
完成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各项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同时,及时披露相关
公告文件,以确保投资者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生产情况的知情权。此外,公司董
事会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将会做好提前发布相应通知,并全面提供网络投票平
台,让投资者的参与权和决策权得到充分体现。
   3、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将充分利用
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 股东大会、电话、邮箱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
的沟通和互动,听取投资者的声音,及时解答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公司治
理、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状况等问题,以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
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努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4、加强董事会日常管理工作。2021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确保会议程序合
法合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同时,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围绕公司制定的生产经营计划目标,
积极发挥内部治理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地决策重
大事项,以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的达成,推进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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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出发,
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健全内控体系,提升运
营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