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1-054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36,450,104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7 月 8 日出具了《关于核准浙江捷昌线 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3 号),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捷昌驱动”)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020 万股,并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9,06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2,08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9,060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020 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 136,450,104 股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及其转 增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5.73%,涉及 3 名股东,分别为胡仁昌、新昌县众 盛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捷昌控股有限公司,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将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2 月 21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1 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 9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2.7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协议签署、资金缴纳过程中,有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 其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20 万股,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91 人, 实际授予数量为 161.50 万股。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20,800,000 股 变更为 122,415,000 股。 2、2019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前的 公司总股本 122,415,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5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22,415,000 元,转增 55,086,750 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122,415,000 股变更为 177,501,750 股。 3、2019 年 9 月 24 日,陆小健、吴迪增等 193 名自然人以及北京蓝太诺金 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 16 名机构股东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及其转 增股份共计 61,752,600 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锁定期届满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未有变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为 71,959,15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为 105,542,600 股。 4、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的议案》和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2 月 14 日为授予日,向 73 名激励对象 授予全部预留部分的 54.08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7.72 元/股。在确定 授予日后的协议签署、资金缴纳过程中,有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 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4,950 股,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 数为 68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53.59 万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77,501,750 2 股变更为 178,037,650 股。 5、2020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 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申请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合计为 91 人,合计数量为 588,699 股。此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78,037,650 股 变更为 177,448,951 股。 6、2020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77,448,951 股为 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177,448,951 股变更为 248,428,531 股。 7、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8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 行不超过 74,528,559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 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公司本次发行数量为 24,392,247 股,发行价格为 60.88 元 /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出具的信会 师报字[2020]第 ZF10893 号《验资报告》,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248,428,531 股变 更为 272,820,778 股。 8、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 的 3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3746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 购 注销。上述回购注销完成 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272,820,778 股变更为 272,797,032 股。 9、2021 年 4 月 19 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13 名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认购对象持有的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共计 23,685,940 股, (锁定期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锁定期届满上市流通。公司总股 本未有变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为 101,351,452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为 171,445,580 股。 3 10、2021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72,797,032 股为 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272,797,032 股变更为 381,915,845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主要相关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仁昌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对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进行任何 的股份转让行为,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本人所持股份。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其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 务变更或者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2、新昌县众盛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对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进行任何 直接或间接的股份转让行为,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所持股份。 3、浙江捷昌控股有限公司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对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进行任何 直接或间接的股份转让行为,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所持股份。 4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上述股东承诺得到严格履行,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 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认为:捷昌驱动本次限售股 份解禁并上市流通的数量、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捷昌驱动本次解禁限售股份的股东均严格 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 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瑞信证券对捷昌驱动 本次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36,450,104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公司首 持有公司首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首 序号 股东名称 发限售股数 发限售股占 数量(单位: 发限售 量(单位: 公司总股本 股) 股数量 股) 比例 1 胡仁昌 104,358,240 27.32% 104,358,240 0 2 新昌县众盛投资有限公司 28,420,000 7.44% 28,420,000 0 3 浙江捷昌控股有限公司 3,671,864 0.96% 3,671,864 0 合计 136,450,104 35.73% 136,450,104 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32,091,864 -32,091,864 0 有限售条 境内自然人持股 108,350,488 -104,358,240 3,992,248 件的流通 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140,442,352 -136,450,104 3,992,248 股份合计 无限售条 A股 241,473,493 136,450,104 377,923,597 件的流通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241,473,493 136,450,104 377,923,597 股份 股份合计 5 381,915,845 0 381,915,845 股份总数 八、上网公告附件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