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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昌驱动:关于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10-28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1-059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8 号)核准,向胡仁昌等
十四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392,247 股,发行价格
为每股 60.8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48,5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
的费用 2,367.5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46,132.42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 第 ZF10893《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额(万元)
      1      智慧办公驱动系统升级扩建项目                         72,938.92           71,600.00

      2      数字化系统升级与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20,635.08           20,000.00

      3      捷昌全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22,957.60           22,2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34,700.00           34,700.00

                                   合计                           151,231.60         148,500.00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
  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
  用。
          公司与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更名为“瑞信证券
  (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证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与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
  履行。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投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智 慧 办 公 驱 动系 统 升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                      19525201046035
                                               有限公司新昌县支                    502,678,389.95
级扩建项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38
                                               行
数 字 化 系 统 升级 与 产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33060401600004
                                                                                       251,142.99
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绍兴新昌支行   69876
     募投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捷 昌 全 球 运 营中 心 建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358478585793
     设项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新昌支行                              4,315,932.18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       11268802920000
     补充营运资金                                                                               162,318.80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新昌支行           22
                                     合计                                                   507,407,783.92

              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以外,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使用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78)。
       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签订理《挂钩型结构
       性存款协议》,共计购买理财金额 30,000 万元,理财到期日为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签订《杭州银行“添利宝”
       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共计购买理财产品 20,000 万元,理财到期日为 2021 年
       11 月 11 日。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际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项                     募集资金    银行工本         利息及理
                                     调整后投资                                               剩余募集资     项目进
   项目名称          目承诺投资                     项目实际    费及手续         财收益
                                       总额                                                     金余额       展情况
                       总额                         投资金额      费等
智慧办公驱动系
                      71,600.00       69,232.42      5,721.58    0.0217           1757.02      65,267.84     进行中
统升级扩建项目
数字化系统升级
与产线智能化改        20,000.00       20,000.00        5.40      0.0010            30.52       20,025.11     进行中
造项目
捷昌全球运营中
                      22,200.00       22,200.00      6933.53     0.1140           165.24       15,431.59     进行中
心建设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          34,700.00       34,700.00     34,700.00          -           16.23         16.23       已完成

     合计            148,500.00       146,132.42    47,360.51    0.1367          1,969.01     100,740.78       —
   注 1: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由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募集账户余额合计为 100,740.78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
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此期间
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
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中国证监
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等相关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
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没
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瑞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截至本
核查意见出具日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上,保荐机构对捷昌驱动本
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