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昌驱动: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公司股份1%的提示性公告2021-12-29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1-069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公司股份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新昌县
众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盛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通
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昌县众盛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
由 8.17%下降至 6.4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及众盛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众盛投资持股比例
变动超过 1%。现将相关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已完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并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新增
24,392,247 股的登记托管手续(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披露的《非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248,428,531 股增加
至 272,820,778 股,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仁昌先生认购了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 24,392,247 股中的 706,307 股,进而综合导致胡仁昌先生及其控
制的新昌县众盛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捷昌控股有限公司的合计股份比例从
39.23%下降至 35.99%;众盛投资的持股比例由 8.17%下降至 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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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众盛投资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通过公司《关于公
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了其减持计划,2021 年 12 月 24 日,
众盛投资通过大宗交易累积减持公司股份 3,89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
众盛投资的持股比例由 7.44%下降至 6.42%,众盛投资及其一直行动人的合计持
股比例由 35.99%下降至 34.96%。
众盛投资所持股份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名称 新昌县众盛投资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人基
住所 新昌县江南南路 70 号
本情况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股数变动 减持比例
2020 年 10
被动稀释 人民币普通股 / 0.73%
权益变动 月 16 日
明细 2021 年 12
大宗交易 人民币普通股 3,891,000 1.02%
月 24 日
合计 - - 3,891,000 1.75%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单位: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新昌县众盛投资有限公司 14,500,000 8.17% 24,529,000 6.42%
胡仁昌 53,244,000 30.00% 105,347,070 27.58%
浙江捷昌控股有限公司 1,873,400 1.06% 3,671,864 0.96%
合计 69,617,400 39.23% 133,547,934 34.96%
注:1、公告中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为上述股东在 2020 年 3 月 1 日持
有的公司股票数量及比例,公司总股本为 177,501,750 股;
2、公告中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持有公
司股票数量及比例,公司总股本为 381,915,845 股;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
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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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5、本公告中所有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所涉后续事项
(一)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上述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
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正常减持行为,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
来源。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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