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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昌驱动: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6  

                                                                            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报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现本委员会对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胡仁昌先生,独立董事郭晓梅女士、胡
国柳先生 3 名成员组成,郭晓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具体
个人情况如下:
    胡仁昌先生,1968 年 1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
学 EMBA 课程班结业。现任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具备机械
制造技术背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QB/T4288-2012 的主要起草
人之一。1992 年 10 月创办新昌县东昌模具厂,任厂长;2000 年 3 月,创办捷昌医
疗,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10 年 4 月,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2010 年 5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捷昌有限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
年 8 月至今,担任捷昌驱动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郭晓梅女士,1970 年 3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
年 12 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学历。1995 年 9 月至 2008 年 8 月,
历任厦门大学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副系主任;2008 年 9 月至今担任厦
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1996 年 1 月至 2008 年 4 月,历任厦门大学会
计师事务所及厦门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3 年 6 月至 2005
年 6 月曾担任厦门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担任广西有色金属集团管理咨询师;2014 年 7 月至 2017 年 1 月,担任广西
盛天集团管理咨询师。2016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胡国柳先生,1968 年 3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
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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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专家,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曾任海南大学计划财务处副处长、管理学
院党委书记、管理学院院长、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长城信息、汇川技术、海南
海药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
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审
计委员会共召集 3 次会议,全体委员积极参会,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主要审
议内容包括:2020 年度审计报告、2021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度半年度报
告、2021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购买理财产品、非公开
发行股票、关联交易、聘请年度审计机构及会计政策变更等。审计委员会按照职
责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外部审计师及内审部各期工作安排、
费用预算、审计工作及结果进行认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确认及批准。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
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
观、公正。经过审慎研究,审计委员会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上报董事会批准。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
财务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进行了审核,认为费用条款均合理。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
事项进行了讨论和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重大事项。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审阅
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内部审计部门
的有效运作。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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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阅定期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
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且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
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已建立了规范、健全的内部控
制体系,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认真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
计的适当性,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我们认为公司
内部控制运作情况符合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常态化联系,并积极协调公司管
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督促内部审计部门
和财务部门配合年审会计师的工作,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促进公司内部控
制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有效监督外部
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充分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权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