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昌驱动:瑞信证券关于捷昌驱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08-30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昌驱动”或“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捷昌驱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相关事宜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8 号)核准,捷昌驱动于 2020
年 9 月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24,392,247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484,999,997.3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23,675,842.14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61,324,155.22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对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确认。
根据公司董事会出具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对账单等资料,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在账情况如下:
存储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方式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525201046035838 15,339,629.58 活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新昌县支行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525201046035838 570,000,000.00 定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新昌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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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方式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60401600004698
195,485,395.10 活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绍兴新昌支行 76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358478585793 6,637,654.28 活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新昌支行
合计 787,462,678.96
备注:除上表列示之外,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截至 2022
是否已变 截至 2022
募集资金承 年 6 月 30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请
更项目 年 6 月 30
承诺投资项目 诺总额(万 日累积投入 文件中披露的项目进度安
(含部分 日投入进
元) 金额(万 排
变更) 度(%)
元)
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第
智慧办公驱动系统
— 69,232.42 14,535.57 21.00% 三年达产 40%,第四年达产
升级扩建项目
70%,第五年完全达产
数字化系统升级与
产线智能化改造项 — 20,000.00 1,183.58 5.92% 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
目
捷昌全球运营中心
— 22,200.00 7,213.18 32.49% 项目建设期三年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 34,700.00 34,700.00 100.00% —
合计 — 146,132.42 57,632.33 39.44% —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概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文件中披露的项目
项目名称 变更后的进度安排
进度安排
智慧办公驱动
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第三年达产 40%,第 将项目建设期延期至
系统升级扩建
四年达产 70%,第五年完全达产 2023 年 12 月
项目
数字化系统升
将项目建设期延期至
级与产线智能 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
2023 年 12 月
化改造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拟通过“智慧办公驱动系统升级扩建项目”项目和“数字化系统升级与
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扩大智慧办公驱动系统产品产能以及提升
公司制造、管理效率,实现智能制造和数字化管理。
2
在上述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过程中,公司重点考虑了近期宏观经济与市场环
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目前全球和我国宏观经济出现一定波动,短期内
对公司目标市场存在一定影响,且上述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在实际建设过
程中,存在新冠疫情影响项目现场实施、部分重点供应商无法到现场进行方案沟
通、工程材料价格波动等诸多不可控因素,因此,公司从保护股东利益、降低募
集资金的投资风险的角度出发,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较为谨慎,适时调整对产
能的整体规划安排,投资进度有所放缓。根据国内外形势及市场发展情况,公司
拟在保证公司产能的情况下,适当调整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公司审慎研
究后,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的项目建设期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底。
(三)公司为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科
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
效。
2、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进一步强化与项目相关建
设任务的协调,实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统筹解决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展
的问题,保障募投项目能够按期完成。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
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项目可行性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募
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履行的程序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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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
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
期业务发展规划。综上,瑞信证券对捷昌驱动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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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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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吴 亮 赵留军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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