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激光: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18-03-3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华激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京华激光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2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78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04 元,
共计募集资金 36,539.1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3,152.3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7]
4926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852.70 万元,均用于
公司“年产 5 万吨精准定位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及激光全息防伪包装
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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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017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
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
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
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
下:
序 号 开户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余额(万元)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 377973521097 3,296.03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575903174410502 1,793.36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 19535101040026312 3,251.67
小 计 8,341.06
除存储于以上账户的银行存款外,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
尚有 20,000.00 万元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具体详见
“六、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三、2017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四、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339.4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本
次置换工作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次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
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17]5094 号《关于浙江京华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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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7 年度,公司未出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
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浙商证券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无异议意见。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万元)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
理财产品 15,000.00 2017-12-14 2018-1-15
兴市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
理财产品 5,000.00 2017-12-13 2018-1-15
兴分行
合 计 - 20,000.00 - -
七、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2017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京华激光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浙
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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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539.1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52.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52.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 诺投入金额的
项目(含部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项目 诺投资总额 额(1) 投入金额 差额
分变更) (2) (4)=(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3)=(1)-
(2)
募投项目:
年产 5 万吨精准定位激光全
息防伪包装材料建设项目 否 29,800.00 29,800.00 4,744.81 4,744.81 25,055.19 15.92 2019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 否 3,360.00 3,360.00 107.89 107.89 3,252.11 3.21 2019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募投项目小计 33,160.00 33,160.00 4,852.70 4,852.70 28,307.30 14.6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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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四、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六、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及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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