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激光: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2021-01-20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1-003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京华激光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华科技”)于近日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
[2020]251号),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33002213,发证日期为2020
年12月1日,有效期为三年;全资子公司珠海市瑞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明科
技”)于近日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广东省2020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21号),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编号为GR202044002266,发证日期为2020年12月1日,有效期为三年。
上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均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京华科技、
瑞明科技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
优惠政策,即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影响公司此前发布
的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