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激光:京华激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1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
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及资料后,基于客观及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4.5 亿元(含 4.5 亿元)
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本次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应的决策内容及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4.5 亿元(含 4.5 亿元)人民币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守、任家华、沈志峰
2023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