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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丰牧业: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29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辽
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
就 2018 年度工作情况向公司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由独立董事刘桓先生、胡建民先
生及董事张文良先生组成,由独立董事刘桓先生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履职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 4 次会议:
    1、2018 年 3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7 年
年度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2017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2017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8 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18 年 8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8 年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2018 年 10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在定期报告中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实际情况,与江苏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
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情况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对审


                                   1/2
计的时间与进度进行了安排。在审计过程中与会计师充分沟通并督促会计师按进
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组织和指导会计人员严格按要求编制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
告》、《第三季度报告》。
    (三)对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的监督及评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
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江苏苏亚金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后,积极
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认真
履职,切实履行了监督指导职责,促进了公司健康、稳健、持续地发展,维护了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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