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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丰股份:禾丰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3-31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
2022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
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历
    ZUO XIAOLEI(左小蕾):女,1953 年出生,新加坡籍,著名经济学家,美
国伊利诺伊大学国际金融和经济计量学博士。曾任新加坡国立大学经济统计系
讲师,菲律宾亚洲管理学院副教授,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首席总裁顾问,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银行独立董事,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
国务院参事室金融中心研究员。现任禾丰股份独立董事。左小蕾女士是中国最
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在计量经济学、国际金融、证券市场等方面发表多
篇论文及文章。著有《小蕾视角:我看中国经济》等书。
    蒋彦:女,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管理学博士,
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2002 年至 2016 年就职于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
部。现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投资银行内核顾问、潍柴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禾丰股份独立董事。
    张树义: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法国巴黎居里大学生态学博士,二
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科学院动物所研究员、华东师范大学科学与技
术跨学科高等研究院院长、浙江海洋学院管理学院院长。现任沈阳农业大学畜
牧学科负责人、禾丰股份独立董事。科学领域之外曾任禾丰股份独立董事、中
国高新技术投资总公司投资与选项事业部主任、天三奇集团公司(北京)副总
裁、浙江中科海洋生物技术公司法人代表。张树义先生在科学领域建树丰硕,
荣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教育部“长江学者”团队项
目支持,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辽
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计划。先后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科技进步二
等奖、上海市自然科学一等奖等奖励。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
联关系,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们积极出席股东大会、按时参加
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全面主动了解
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参与相关议案讨论,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同时
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我们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等均符合法定要求。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5 次董事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事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左小蕾         5          5        0        0          否             2
  蒋彦         5          5        0        0          否             2
张树义         5          5        0        0          否             2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
交易行为,交易双方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事项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目前所处
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
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同意继续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5、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情况,未发
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6、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公司2021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00,003,612.37元
视同现金分红,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8,530,518.15元
的168.74%。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等因
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实施完毕,激励计划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公司回购注销了剩余的限制性股票,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8、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
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
的影响,提升公司抵御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9、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10、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新任财务总监陈宇先生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
惩戒。
    11、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出现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12、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重大事件及时、准确、公平地进行了信息披露。报
告期内,公司共披露临时报告 81 份,定期报告 4 份。
    13、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及时合
规地披露了 2021 年度业绩快报、2021 年度业绩预告、2022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2022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与业绩预告或快报披露信息
不存在重大差异。
    14、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我们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决策,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
    2023 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职,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公司
的健康持续发展建言献策,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作用,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左小蕾、蒋彦、张树义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