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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麒盛科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11-1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麒盛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
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
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麒盛科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0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申购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58.32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实际发行价
格每股 44.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7,846.57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8,228.33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9,618.24 万元。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52 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要求,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账户开立及募集资金金额存
放情况如下:




                                     1
 开户人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用途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 400 万张智能床总
麒盛科技                            571912366410105
            嘉兴分行                                          部项目(一期)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及营销网络建设项
麒盛科技                            89010122888889168
            嘉兴分行                                          目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麒盛科技                            1204068029200072560       补充流动资金
            嘉兴分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拟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文号
                               (万元)          (万元)
                                                               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
         年产 400 万张智能床
 1                             102,450.00         95,450.00    2017-330411-21-03-
           总部项目(一期)
                                                               036313-000
                                                               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
         品牌及营销网络建设
 2                                 38,554.74      38,554.74    2018-330411-21-03-
               项目
                                                               040627-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25,613.50               -

            合计               181,004.74        159,618.24               -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若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发行人将自筹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市场环境及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优先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资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
了先期投入。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2
                                                                                单位:万元
                                                               项目已投入及本次置换的金额
序                                            募集资金拟投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已投入       以募集资金置
号                                              入的金额
                                                                   金额           换的金额
       年产 400 万张智能床总部
1                                102,450.00        95,450.00      40,261.92        33,223.68
            项目(一期)
2      品牌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8,554.74        38,554.74                -                -

3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25,613.50                -                -

             合计                181,004.74       159,618.24     40,261.92         33,223.68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
     审〔2019〕9316 号),对公司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
     行了审核。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33,223.68 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事项己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麒盛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未违
     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后续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
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
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麒盛科技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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