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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盛科技:麒盛科技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0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0 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 年度,韩德科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
议案》,同意选举李荣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同意选举李荣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目前,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新(召集人)、独立董事周永淦、董事唐颖 3 名成员组
成,其中召集人张新为博士研究生,现为复旦大学会计系副教授。委员会的成
员组成符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

    (一)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支付 2019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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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三)2020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从事证券
相关业务资格,能遵守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体现了专业水
准,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为确保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计委
员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及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工作的有关要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
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
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4、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在履职期间工作情况的监督核查,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
审计意见,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时间安排如期出具了年度审计报告,根据审计委
员会向会计师事务所了解的审计情况及公司管理层汇报的生产经营情况,审计
委员会再次审阅了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同意将
2019 年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在认可该
计划可行性的同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给出指导性意
见。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
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了解了
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规范,切实保障了公司与股东的合法
权益;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实际运行良好,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向规范
化、持续化方向不断进步,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

    (五)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
审议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相关工作规定,坚持遵循独立、客观、公
证的职业准则,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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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提升履职专业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监督职
能,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
的共同利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