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麒盛科技:麒盛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18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张新、
周永淦、李荣华)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谨
慎、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
营管理状况,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各项会议提案,基于
自身专业特长以及独立判断,对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审慎分析并发表了中肯、
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新先生:男,1977 年出生,加拿大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2010 年至 2016 年,任复旦大学会计系讲师;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复
旦大学会计系副教授;2017 年 4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 年 2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8 年 3 月至今,任麒盛科技独立董事;2018 年 7 月至今,任上海电影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胜华波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安瑞医疗器械(天津)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永淦先生:男,194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75 年至 1983 年,任民丰造纸厂工会成员;1983 年至 2004
年,历任嘉兴劳动局(现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科长、科长;2005
年至 2015 年,历任浙江省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总经理助理、顾问(退休返聘);
2016 年 12 月至今,任麒盛科技独立董事。
    李荣华先生:中国国籍,1976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现任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律师。1998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天津市第五中
学教师;2007 年 9 月至 2010 年 7 月,就读北京大学法学院;2010 年 9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无锡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法制办雇员;2016 年 10 月至今,任江苏海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辉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 年 8 月至今,任麒盛科技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
     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其中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1 次,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7 次;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包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 年度,我们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大
                  事会(次)      (次)    出席(次)    (次)     (次)     会的次数
   李荣华              8            8            7           0          0            2

    张新               8            8            7           0          0            1
   周永淦              8            8            7           0          0            2
            我们就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会上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
     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二)2021 年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我们在年报编制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包括:(1)在董事会审议本年
     度年报前,与财务总监及报表编制人员进行沟通并就年报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提出有关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
     意见;(2)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积极组织协调予以
     解决,在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财务报表,对财务报告所采纳会
     计政策的适当性进行确认,确保公司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公平地披露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现场考察情况
            2021 年度,我们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
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力求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
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四)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按时提交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及相
关材料,配合我们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运作情况,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
和必要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
审查:
    在 2021 年 4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我们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
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在 2021 年 4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我们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
按照公司的承诺情况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
形。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四)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在 2021 年 12 月 1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我们发表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
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400 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一期)”及
“品牌及营销网络建设”的剩余资金变更用途于“年产 400 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
(二期)研发中心及生产配套厂房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符
合公司业务发展以及长远规划布局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
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董事、高管的薪酬情况
    在 2021 年 4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我们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
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方案
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 2021 年 4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我们发表了《关于续聘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
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
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
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
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 207,459,057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03,729,528.50 元
(含税),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5 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280,069,727 股。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0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
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相关承诺事项情况的披露真实充分,不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情形。
同时,在报告期内或者持续到报告期内,公司能够积极敦促承诺各方,确保各相
关承诺得到及时有效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
平;2021 年度,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 33 次,定期报告 4 次;披露内容涵盖了公
司发生的重大事项,使广大投资者能充分知晓公司的经营状况。我们持续关注公
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披露进行了有效地监督和核查。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与规范运作
内控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内控工作机构,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
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
系总体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
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内控制度能够为公司业务正常运营提供保证。
    (十)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专门委员会,我们分别担任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各专
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
了积极作用。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审议了下年度聘任财务及
内控审计机构、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本年度财务报告等议案,我们认真筹备并
参加了每次会议,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以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充分沟通,并
检查和考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
    2021 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资料进
行了审核,认为所披露的数据真实准确,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
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我们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务等
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到忠实、
勤勉义务。
    2022 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继续谨慎、忠
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重点关注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