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麒盛科技:麒盛科技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2022-09-30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4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54 人调整为 246 人;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558.59 万份调整为 549.77 万份。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激励计划一致。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麒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1、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麒盛科技”)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麒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麒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的法律


                                   1
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麒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

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2、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期间内将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公告的方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关于

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核实<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麒盛科技监事会关于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告编号:2022-039)。

    3、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

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2 年 9 月 7 日披露了《麒盛科技关于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2-041)。

    4、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2
《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

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

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254 人调整为 246

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

励计划确定的人员,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量由 558.59 万份调整为 549.77

万份。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

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

授权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

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


                                       3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管理办法》规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

期权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

授予相关事项已经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

量的调整以及本次授予的授权日、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符合《管理办法》

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等事宜。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

与授权,本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行权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确定以及本激

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授予条件的情形。


                                   4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