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力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2019-01-25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3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内容:提供动力锂电池生产智能化物流成套系统。
●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60,000 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
公司未来相关期限内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风险提示: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主体、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合同价格、支付方式、
履行期限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履约能力良好,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
市场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审议程序情况
相关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2019 年 1 月 19 日,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
控股子公司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成”)与孚能科技(镇江)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孚能科技”)签订了合同编号为“ZJSB20180013”的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人民币 60,000 万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载,合同对方当事人主要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瑀
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8月10日
注册地址:镇江市新区大港横山路以东、银河路以北
股东出资:孚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动力及储能电池材料、电池、电池模组、电池系统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
回收及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中化工产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交易对方孚能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的签约双方
甲方: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
乙方: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二)交易价格
提供动力锂电池生产智能化物流成套系统两套,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60,000 万元。
(三)结算方式
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支付。
(四)签署时间
合同的签订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19 日。
(五)生效条件及时间
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六)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完成后止。
(七)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
确的规定。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相关期限
内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三)上述合同的签订进一步巩固公司仓储物流系统集成业务在新能源领域的领先地位,
有利于公司加快实现向全领域智能内部物流系统提供商的转型升级。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上述合同已对合同主体、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必要
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已正式生效。合同各方主体履约能力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资金、
技术和管理等各方面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政策、市场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可能会导致相关合同内容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