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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力股份: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及控股子公司为满足

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防范财务风险,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诺力股份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 215,000 万元。综合授信品种为: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买方保理担

保及固定资产抵/质押等。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

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议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

关法律文件。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

    1、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的授信额度

                                                                       申请授信
所属公司            银行名称               各行授信额度使用范围
                                                                      额度/万元

             中国银行湖州长兴支行       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综合授信     30,000

           中国建设银行湖州长兴支行     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综合授信     30,000

           中国工商银行湖州长兴支行     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综合授信     14,500
诺力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湖州长兴支行     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综合授信     20,000

            招商银行湖州长兴县支行      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综合授信     20,000

             浦发银行湖州长兴支行       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综合授信     15,000
              浙商银行湖州长兴支行       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综合授信       30,000

              中国银行无锡惠山支行       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综合授信       8,500

中鼎集成        光大银行无锡支行         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综合授信       15,000

                招商银行无锡分行         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综合授信       5,000

诺力智能      招商银行湖州长兴支行       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综合授信       5,000

              中国银行湖州长兴支行       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综合授信       2,000
诺力车库
              招商银行湖州长兴支行       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综合授信       5,000

    注:上表中“中鼎集成”系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诺力智能”系上海诺力

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诺力车库”系浙江诺力车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简称。

    2、以抵押担保的方式申请的授信额度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拟将公司位于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城路 358 号的土地使用

权及地面附着的建筑物[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18)长兴县不动产权第 0005372 号”、“浙

(2018)长兴县不动产权第 0005374 号”、“浙(2018)长兴县不动产权第 0005375 号”、“浙

(2018)长兴县不动产权第 0005377 号”、“浙(2018)长兴县不动产权第 0005378 号”,共

有宗地面积 167,897.50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115,410.41 平方米],抵押给中国进出口银

行浙江省分行作为贷款抵押担保,本次授信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活动等,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

分配、授信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由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协

商确定。

    上述以信用担保方式和抵押担保方式申请的授信额度合计为 215,000 万元,授信额度不

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为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旨在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旨在满足公

司正常的经营业务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旨在满足公司正常的

经营业务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上述为向金融

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相关风险可控,同意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

    五、备查文件

    1、《诺力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诺力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诺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