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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力股份:诺力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6-07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诺力股份

            股票代码:6036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科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苑路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苑路



            一致行动人:张元超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苑小张巷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苑小张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6 月 4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诺力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

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本次交易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

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附表13




                                  3
                             释 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诺力股份、上市公司 指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 指     张科
购人
一致行动人           指   张元超
无锡中鼎             指   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指   张科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元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本次权益变动              持 2,253,7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35%,持股
                          比例由 5.8435%变为 4.9999%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准则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情况

    姓名:张科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20602197104******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苑路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苑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2、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张科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二、一致行动人

    1、基本情况

    姓名:张元超

    性别:男

    身份证号:320283199411******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苑小张巷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苑小张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2、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无

    三、信息披露人的持股等其他情况

    1、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2、持股情况(本次减持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5
张科                     13,424,815         5.02%   为张元超之父

张元超                    2,188,086         0.82%   为张科之子

         合计            15,612,901         5.84%   —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张科先生、张元超先生不存在持有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

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资金需求减持股份,按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减

持。

二、未来十二个月股份处置计划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披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张科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元超拟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3,903,200 股,

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46%。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截至 2021 年 6 月 4 日,张科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元超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 2,253,7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35%。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

毕。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

的明确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张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424,815 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元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88,086 股,张科先

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612,90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84%。

    2、张科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元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2,253,786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8435%,持股比例由 5.8435%变为 4.9999%。减持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次减持数量(股)          减持时间             一致行动关系

张科                        65,700      2021 年 6 月 4 日    为张元超之父

                                        2021 年 6 月 3 日
张元超                   2,188,086                           为张科之子
                                      至 2021 年 6 月 4 日

       合计              2,253,786              -                         -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 13,359,11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999%,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降至 5%

以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自公司上次权益变动报告书于 2016 年 8 月 4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4 日,信息

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如下:

(一)持股比例被动变动

       1、2017 年 8 月 8 日,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5,565,000 股,公司总股本将由 185,837,539 股变更为 191,402,539 股。




                                         7
     2、2018 年 6 月 4 日,以公司总股本 191,402,5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增加股本 76,561,01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67,963,554 股。

     3、2018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完成对不满足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87,7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由 267,963,554 股变更为 267,675,854 股。

     4、2019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完成对不满足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14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由 267,675,854 股变更为 267,535,854 股。

     5、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完成对不满足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351,12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由 267,535,854 股变更为 267,184,734 股。

(二)主动减持

     1.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诺力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在减持期间内,张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

元超合计拟减持 5,204,000 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张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张元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5,203,9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45%。

     2.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

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张科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元超拟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3,903,200

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46%。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张科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元超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 2,253,786 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对上

市公司控制权的没有影响。
                                    8
四、最近二年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

安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

重大交易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

未来与上市公司间进行重大交易的计划或其他安排。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

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限售等任何权利受限的情况。




                                  9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内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

动前 6 个月内没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

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0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科



                                           签字:


                                           签署日期:2021 年 6 月 4 日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张元超


                                           签字:


                                           签署日期:2021 年 6 月 4 日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张科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一致行动人张元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备置地点:本报告及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科


                                   签字:


                                   一致行动人:张元超


                                   签字:



                                               日期:2021 年 6 月 4 日




附表: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
上市公司名称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        528 号

股票简称       诺力股份                       股票代码      603611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
               张科
                                              务人住所      苑路**号
义务人名称

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
               张元超
                                                            苑小张巷*号
名称                                          住所


                                              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                     有 √      无 □
                                              动人
份数量变化     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13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15,612,901 股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      5.84%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变动数量:2,253,786 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13,359,115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减持 0.8435%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继
                 注: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和数量尚未实施完毕。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张科    张元超



                                                         2021 年 6 月 4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