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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君禾股份: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之《关于请做好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2019-11-14  

						股票简称:君禾股份                        股票代码:603617




               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债
                             之
《关于请做好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发审委
               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
        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之
 《关于请做好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
                        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发行监管部《关于请做好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发审委会议
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发审会准备工作函”)的要求,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
司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发审会准备工作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逐条书面回
复如下。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回复中所使用的词语含义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一致。




                                   1-1-1
                                                          目 录



反馈问题 1................................................................................................................................ 3

反馈问题 2.............................................................................................................................. 18




                                                              1-1-2
       反馈问题 1

    申请人首发上市募投资金使用变更用途,目前仍处于建设期。发行人前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地块受《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市区)》的政策
因素影响全部变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请申请人说明:(1)进一步说明影响发行人项目实施的《宁波市生态保护
红线规划(市区)》公开征求意见、公示、发布的具体时间,该地块原有控详
规及红线规划要求,调整后的具体情况;(2)发行人就红线规划调整涉及的信
息披露情况,是否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申请、募集资金使用中相关信息披露违反
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3)发行人变更前次募集资金前投资进展、投
资使用资金、形成的资产情况,是否构成资产损失,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4)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原因;(5)本次募投项目与前募项目
的联系与区别,在前次募投项目尚未建成达产的情况下本次募集资金继续投入
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进一步说明影响发行人项目实施的《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市区)》
公开征求意见、公示、发布的具体时间,该地块原有控详规及红线规划要求,
调整后的具体情况

       (一)《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市区)》公开征求意见、公示、发布
的具体时间

    经查询宁波市人民政府、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官方网
站:

    2016 年 1 月 7 日,宁波市规划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
规划(批前公示)》,对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7 日-2016
年 2 月 6 日,公示期间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2016 年 4 月 11 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出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市


                                    1-1-3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市区)的批复》(甬政发[2016]45 号)文件,批准《宁波市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市区)》。

    2016 年 4 月 27 日,宁波市规划局在其官方网站全文公布了经宁波市人民政
府批准的《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市区)》。

    (二)该地块原有控详规及红线规划要求,调整后的具体情况

    1、公司前募项目原拟实施地块原有控详规及红线规划要求

    公司前募项目原拟实施地块为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万众村 1 号工业
地块(原属于鄞州区,后区划调整变更为海曙区),该地块总用地面积 4.70311
公顷,由发行人分别于 2003 年和 2012 年通过招拍挂取得出让性质的国有土地使
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甬鄞国用(2012)第 17-05008 号、甬鄞国用(2015)
第 17-01750 号)。地块南面约 30 米为鄞县大道、东面约 11 米为现状道路、西面
约 20 米为西洋港河、北面至用地界线。

    经向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规划部门查询,规划部门未就该地块编制控制性
详细规划。

    根据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鄞州区集士港镇万众村 1
号工业地块规划条件》(编号 2012 浙规(条件)12-0260422),该地块规划设计
条件如下: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一类工业兼容二类工业),地块控制指标:建筑密度
30-55%,容积率 1.00<r≤2.00,绿地率 20%,建筑高度≤24m。该地块禁止三类
工业进驻,地块南面为鄞县大道,规划红线拓宽至 68 米;地块西面为西洋港河,
规划河道控制宽度 50 米,沿河绿化带应对外开放。

    该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地块控制指标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总用地面积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高度
   A          M        21687 ㎡     30-55%        1.00的回复》之盖章页)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3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之<关于请做好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一                     何继兵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4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审会告知函回复报告的全部
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
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发审会告知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杨爱民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