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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曼石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18-04-2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石油”或者“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曼石油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曼石油
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10 号)
核准,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石油”或“公司”)
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0.01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2.6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4,402,261.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3,157,480.1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41,244,780.81 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771 号《验资
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7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55,491,073.02 元,其中:

    1、支付募投项目款 256,612,483.55 元,其中投入钻井总承包能力提升项目
122,644,469.57 元,补充流动资金 133,968,013.98 元;

    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98,876,955.75 元;
    3、支付手续费 1,633.72 元。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86,734,816.10 元,其中
含利息收入 981,108.31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
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

    2017 年 8 月 8 日,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汇支行、中国光大银行
上海昌里支行、上海银行浦东分行、上海农商银行张江科技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方式   金额(人民币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汇支行   98100078801200000032   活期存款      188,743,148.28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昌里支行     36750188000077434    活期存款        6,012,625.85

上海银行浦东分行             31619103003326925    活期存款       84,504,519.61

上海农商银行张江科技支行     50131000619964416    活期存款        7,474,522.36

        合   计                                                 286,734,816.10


    三、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5,491,073.02元,其中支付手
续费1,633.72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29,887.7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
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420号)。国泰君安出具了《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尚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
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中曼石油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
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并就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4,124.4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5,548.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5,548.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达到              是否     项目可行
            项目,含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本年度
承诺投资                                                本年度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预定可使              达到     性是否发
             部分变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入进度(%)               实现的
  项目                                                   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3)                      用状态日              预计     生重大变
             更(如      总额        额     金额(1)                 金额(2)                           (4)=(2)/(1)               效益
                                                                                      =(2)-(1)                        期                  效益         化
              有)
1、钻井总
承包能力               70,000.00   不适用   62,488.23   42,152.14   42,152.14            -20,336.09       67.46%       注3       注4         是         否
提升项目
2、补充流                                                                                                                                  不适
                       14,124.48   不适用   14,124.48   13,396.80   13,396.80               -727.68       94.8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动资金                                                                                                                                      用
  合计                 84,124.48            76,612.71   55,548.94   55,548.94            -21,063.77
                                                        钻井总承包能力提升项目已有部分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合同和项目执行情况,剩余部分正在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陆续采购、装配、调试中,该募投项目尚未正式达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核查报告三、(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募集资金所投的两台用于哈里伯顿项目的钻机均于 2017 年 8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两台用于俄油项目的钻机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和 2017 年 12 月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17 年末,所投其他钻机尚在建造过程中。
     注 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钻井总承包能力提升项目旨在通过采购钻机和其他生产设备,以提升公司在钻井总承包工程中的施工能力和技术能力,增强公司
 钻井工程服务能力和提升服务质量。本年度该项目中采购的钻机和其他生产设备,已有部分达到可使用状态,主要用于哈里伯顿项目和俄油项目。哈里伯顿项目
 2017 年度共计实现销售 93,782,324.19 元(包含原有钻机 1 台实现的销售 35,586,659.29 元),俄油项目 2017 年度共计实现销售 4,587,513.37 元。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志杰               陈轶劭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