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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曼石油:董事会关于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2020-06-30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曼石油”)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公司出
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
(201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
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
    1、非标准审计意见(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曼石油账面余额为 31,984.79 万元的存货、
114,989.37 万元的固定资产和 14,980.48 万元的在建工程存放在或位于伊拉克、
俄罗斯、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等国家。由于相关国家因新冠疫情实施管控措施
以及部分地区实施宵禁措施,我们无法对存放在或位于上述国家的上述资产实施
现场监盘和检查,也无法实施有效的替代程序,因此,我们无法就上述资产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存在和状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
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
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
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如本专项说明第一部分所述,我们无法就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部分所述的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这些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
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因此,根据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对中
曼石油 2019 年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3、非标准审计意见(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具
体影响
    “由于我们对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
法确定该事项对中曼石油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19 年度经营成果及
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二、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对于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我们尊重其独立判断。
公司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了相关的视频盘点资料,并认为视频盘点在目前的
特殊情况下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由于新冠疫情原因,会计师不能对公
司位于或存放于海外的固定资产、存货等进行现场监盘和检查,且认为视频盘点
不符合相关审计准则的要求,故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将全面配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协调全球网络资源,积极推进聘请境外会计师去当地履行和补充现场监盘程序,
并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根据各国疫情防控措施和政策,尽最大努力尽快补充现
场监盘程序,消除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