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曼石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10-13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股票代码:603619




信息披露义务人
  序号          名称                         住所或通讯地址
    1     北京红杉信远股权投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 37 号院 16 号
          资中心(有限合伙)   楼 2 层 C2321 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二 O 二〇年十月十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上市规则》和《准则 15 号》的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曼石油”)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曼石油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曼石油/上市公司/
                      指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
                      指   北京红杉信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杉信远

                           指北京红杉信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 202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0 年 10 月 10 日签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所持中曼石油限售股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期间,信息披露义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务人持有中曼石油股份比例由 7.48%降至 5.00%注
                           以下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不考虑四舍五入因素,红杉信远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4.999981%,已
降至5%以下。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红杉信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 37 号院 16 号楼 2 层
                        C2321 号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喆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45996826415
出资额                  543,44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2 年 6 月 14 日
经营范围                投资、资产管理
合伙人                  上海喆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杭州红杉合远股权
                        投资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红杉慧远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红杉昌远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国创开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大家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前海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
                        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贵远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昆山歌斐
                        谨弘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紫荆华融股权
                        投资有限公司、苏州苏秀文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詹忆源、新希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舟发
                        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歌斐惟勤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天津仁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云翔、遐红港
                        安(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义乌惠商紫
                        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马建新、施荣芳、川和信(厦门)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职务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5
 执行事务合伙
                周逵     男     中国        北京            无
   人委派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为:在稳健医疗
(300888)、奕瑞科技(688301) 、ME2ZEN(950190.KQ)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为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上
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红杉聚业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市场行
情变化增持或减持中曼石油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比将由 7.48%降至
5.00%以下,不再是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注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9,931,428            7.48%   19,999,928           5.00%
           其中:
红杉信远                29,931,428            7.48%   19,999,928           5.00%
           非限售流通股
           限售流通股                0            0             0              0

合计                      29,931,428          7.48%   19,999,928           5.00%
注:不考虑四舍五入因素,红杉信远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 4.999981%,已降至 5%以

下。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9 年 1 月 11 日—2020 年 10 月 9 日, 红杉信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非限售流通股 9,931,500 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的 2.48%。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1 月 11            2,400,000                0.60%
                      日至 2019 年 1 月
                      15 日




                                          8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5 月 17           4,800,000          1.20%
                  日至 2019 年 9 月
                  17 日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7 月 1 日         2,400,000          0.60%
                  至 2020 年 7 月 3
                  日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10 月 9            331,500           0.08%
                  日至 2020 年 10
                  月9日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曼石油股份不存在被质押、
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未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仅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非限售流通股,减持价格区间为 11.48 元/股
至 12.78 元/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2020 年 5 月                                      0                 0%


2020 年 6 月                                      0                 0%


2020 年 7 月                               2,400,000              0.60%


2020 年 8 月                                      0                 0%


2020 年 9 月                                      0                 0%


2020 年 10 月                               331,500               0.08%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信息。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红杉信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喆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签字):

                                                         2020年10月10日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   备置地点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中曼石油                             股票代码       603619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
                          北京红杉信远股权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超前路 37 号院 16 号楼
                          中心(有限合伙)
                                                                              2 层 C2321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不变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29,931,428          持股比例:7.48%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情况:
                                                                                     1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19,999,928 持股比例:5.00%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例                        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股 变动数量:9,931,500 变动比例:2.4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续减持                    基础上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是    ■           否   □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   不考虑四舍五入因素,红杉信远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 4.999981%,已降至 5%以下。
                                                       1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不适用■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是 □      否 □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不适用■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15
(本页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之签章页,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红杉信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喆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签字):

                                                         2020年10月10日




                                   16